11月30日,江西省高院第四審判庭再次開庭對勞榮志案進行第二輪調解,被告勞榮志數罪併罰,維持一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天目報道,勞榮志的態度十分囂張。她當庭表示失望不滿,審判長直接打斷她:“我們的審判已經結束,結果是維持原判”

二輪中級法院認爲,在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共同犯罪中,勞榮志積極實施尋找、引誘、捆綁、看守、威脅被害人、踩點、取錢、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爲,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共犯,獨立性強,效果明顯。二人四年來多次在多地作案,且無證據證明勞榮枝是受法子英的精神控制和脅迫,且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也起了主要作用,依法應認定爲主犯

法院指出,勞榮枝主觀性較深,社會危害性較大,依法應從重處罰。勞榮志及其辯護律師勞榮志所述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威脅從犯,與二審認定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採信;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提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對勞榮志的死刑判決。
據澎湃新聞報道,宣判後,勞榮枝的二哥勞勝橋表示,勞榮枝表示想當庭上訴。
對此,被害人家屬對封面新聞迴應稱,非常維護宣判結果,“上訴是她的權利,但結果不會改變”。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天目新聞、澎湃新聞、江西高院、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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